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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2019年省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经济工作部 胡应笑   发布时间:2019-02-01 10:54

201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省委、省政府将表彰500名省劳动模范和100个省模范集体,分配我市22模范个人和4个模范集体名额。

近日,我市全面启动2019年省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一、全面掌握信息,做好基础工作。认真梳理我市市级(含)以上劳模基础信息,分类建立推荐对象数据。据悉,本次省劳动模范和集体评选范围分别包括:在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国籍工人、农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劳动者,以及在我省各行各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二、广泛发动,层层推荐。迅速发动各县区和市属单位积极开展推荐工作。要求重点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第一线,优先考虑推荐“浙江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统筹兼顾各行各业。推荐名额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15%,农业人员不低于1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8%,妇女不低于25%,并将农民工等纳入评选范围。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过程中充分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规定程序,确保评选出的个人和集体具有先进性、时代性、代表性,业绩卓著、社会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