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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援助办法出台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23 07:49

  近日,市总工会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援助暂行办法》,符合援助条件的可无偿得到最高5000元的资金援助。

  援助对象为我市总工会实名制注册的工会会员,援助范围包含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且无法确认赔偿责任人或赔偿责任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因遭遇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因意外伤害事故累计产生的实际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的;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的;因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亡的;因意外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的。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提供相应资料,向所在基层工会申请,也可直接由基层工会代表会员向上级工会申请。发生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损失后,需在两年内按流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