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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开展新一轮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8-02 08:37

  “桌面+路面”双管齐下,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昨起开展新一轮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

  气温节节攀升,电动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有所下滑;速度更快,红灯也不等了;逆向行驶也冲过去,机动车道也开始占了……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昨天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这是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的。

  此次整治,我市交警部门不仅将突出对重点时段、路段和群体的精准整治,还要通过指挥中心视频观察与路面警力联动,推行“桌面+路面”勤务战法,也就是通过监控发现违法者,并把信息及时通报给路面执勤交警进行现场执法,以此严厉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高峰时段重点路口、路段“零违法”。

  此次电动车集中整治的整治重点,包括逆向行驶、违法带人、违法载物、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过斑马线不推行、闯红灯、驾驶时打手机;在车行道违法停放,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此次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将依法采取更为严格的整治和处罚。例如,对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在公交专用道行驶、安装遮阳伞等非法装置的,将处以罚款50元;电动车违法载人载物、驾驶时打手机、过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的,罚款20元;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信号灯路口越线停车、在车行道违法停放,罚款10元;驾驶、乘坐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现场训导并纠正;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上安装的遮阳伞、挡风罩,一律拆除并收缴等。

  同时,交警部门将继续扩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抄告、曝光范围。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定期抄告到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级文明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外卖快递人员违法违规的,一律抄告所在企业并督促落实内部处罚;其他人员一律抄告到所在社区进行曝光。

  我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力争实现在市区重点交通路口、重点主次干道电动车“零违法”;农村乡镇(街道)主要交通路口、镇区主要道路电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主干公路电动车守法率95%以上。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中旬,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路面严管。据统计,截至7月30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近5.6万起,处罚数同比增加25.8%。其中占机动车道行驶2.3万起,不按规定载人1.4万余起,闯红灯1.2万余起,逆向行驶5101起。另外,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乘车人开展现场教育训导近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