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舟山市总工会持续发挥工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中的补充作用,从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减轻职工群众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及家财损失等特殊困难造成的负担出台了《舟山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援助办法》,据统计,《办法》出台仅仅半年以来,已为市本级88户职工家庭发放援助金205000元,极大增强职工抵御意外灾害的能力。
从援助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家财损失方面。今年,舟山受台风“米娜”强降雨影响,很多职工家庭房子进水、汽车被淹,严重影响了职工生活。市总及时开通“米娜”台风援助绿色通道,给符合条件的受灾职工一份援助和慰问。这也是舟山市总工会出台《办法》后的第一批大规模因台风气候灾害影响受助的职工群众。
此外,得到该办法援助的还有因火灾等意外事故而遭受不幸的职工家庭。张某是舟山市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职工,在10月19日她家意外起火,导致家庭财产付之一炬,消防救火过程中给周边邻居也带来严重影响,损失赔偿巨大。刘某是中国银监会职工,在11月17日参加上海国际马拉松赛途中突发疾病猝死。所在单位工会依据《舟山市工会会员意外伤害及家庭财损失援助暂行办法》及时上报申请援助金金。经审核后,舟山市总工会第一时间将援助金划拨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上门慰问职工家庭,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关心关爱和温暖。
职工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援助政策,是市总工会坚持职工为本、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的普惠新举措,也是继全面推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后的又一提高职工抗风险的保障项目,市、县区两级总工会联合开展,为我市30万广大工会会员再设一道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