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推出十一条工作举措,围绕当前企业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从复工支持、资金保障、职工队伍稳定等方面出发,全面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
一、积极协助企业平稳复工
一是协助建立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责任到人,加强防疫物资配备和人员保障工作,做好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复工企业各项工作有序到位。
二是协助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建立返岗职工“一人一档”,详细掌握职工及家人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开展全员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切实加强出入管理、就餐管理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三是协助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协助复工企业制订相应的健康监测制度,开展职工入厂体温检测,提醒企业定时对厂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消杀,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协助企业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用好工会心理援助资源,向一线防疫人员和群众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二、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
在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头,切实履行工会组织职责,关爱职工与关爱企业并举,团结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
一是引导职工支持企业发展。教育引导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树立信心、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冲锋在抗疫一线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先进事迹激发职工参与生产热情,全力抓好生产,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在企业复工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是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会要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统筹考虑企业现状和职工要求,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助力企业克服困难,确保职工稳定就业。
三是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大力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落实“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用工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工会职业化工作者的作用,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四是多渠道为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搭建供需平台,开展就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
三、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2020年-2021年,对全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同时继续实施企业拨缴各级工会经费缓减20%的政策,尽力为企业减负。
二是设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市总工会全年安排资金200万元,专门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工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提供支持。
三是继续落实小微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降低小微工业企业融资成本,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减少审批流程,加快审核速度,协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