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会动态

定海区为基层工会主席设立保障资金

作者:定海工会   发布时间:2008-09-22 09:32
    今年9月1日起,凡是在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工委)、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担任专兼职的工会主席或是在区域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担任工会主席以及区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在依法开展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打击报复而导致经济受损或是因所在单位转制破产、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都可享受到由区总工会提供的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资金。同时保障基金使用办法也明确规定未依法定程序选配产生或不具备工会干部选任条件的工会干部均不受本办法保护。
    该保障资金由定海区总工会为维护工会干部自身权益而设立,资金来源于区总工会、有关部门及社会资助,并接受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检查与审计。同时,区总工会还专门成立了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规范保障保障资金的管理、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