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栏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1   发布时间:2021-01-21 11:04

各旅行社:

根据舟山市总工会《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舟总工[2019]4号)精神,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备案方式

2021年度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报名备案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请各旅行社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市总工会报名并同时上传相关备案材料。

二、备案材料

(一)以下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

1.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报名表(附件1)

2.企业社会统一代码证;

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4.主办公(经营)场所房产证,如是租赁房产请附租赁合同;

5.本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6.浙江省星级品质旅行社批复(或复核)文件;

7.2020年12月份本单位职工社保交纳清单;

8.企业社保网登陆账号与密码(报名时需网上查询核对第7项);

9.本单位3名国家导游资格证书和身份证(须为第7条社保交纳清单内职工);

10.本单位最新的旅行社责任险保单;

11.本单位授权的报名工作人员身份证;

12.《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旅行社备案承诺书》(附件2)

(二)几点说明

1.上报的资料务必按照1—12的顺序排列;

2.上一年度已备案的旅行社仅需提供第6—12项材料,如其他项与上一年度备案时有变化的,需重新提供;

3.新申请备案的旅行社需符合《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舟总工[2019]4号)文件规定备案条件,并提供1-12项全部材料;

4.所有材料需注明“只用于舟山市本级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字样和日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或公章);

5.上述材料一律采取原件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并冠以“XXX旅行社2021年度备案材料”文件名一次性打包上传。

三、备案流程

1.拟申请2021年度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的旅行社,需填写《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备案报名表》(相关表格请登录“舟山市总工会<网址:http://www.zjzsgh.cn/>资料下载栏”或“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址:http://zswglt.zhoushan.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并按照《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舟总工[2019]4号)文件规定提供备案材料;

2.市总工会将通过原电子邮箱反馈报名备案材料的初审结果;

3.会同相关单位联合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备案旅行社进行资格审查;

4.与备案旅行社签订《承办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旅行社协议》(2021年度)(签订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5.向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布2021年度市本级职工疗休养备案旅行社名单。

四、报名和备案材料上传方式

请各旅行社于1月28日17︰00前将报名表、承诺书、《2021年度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承办旅行社主要信息表》(附件3)连同备案材料上传至电子邮箱149308390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邢守秒  林波芬,电话:2030116  2035487或13905808225  13957222882。

 

附件:

1.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报名表

2.舟山市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旅行社备案承诺书

3.2021年度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承办旅行社主要信息表

 

 

 

                             舟山市总工会

                              2021年1月21日

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报名通知.pdf

附件1  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报名表.xls

附件2  舟山市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旅行社备案承诺书.doc

附件3  2021年度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定点承办旅行社主要信息表.xls

舟总工【2019】4号 关于对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旅行社试行备案考核与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