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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新一年参保工作启动

来源:舟山日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22 08:34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已启动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

  据介绍,已参加舟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实施参保。2022年度交费标准为50元/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上交。参保截止日期12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参保。

  参保后,在职职工按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救助支付后的起付标准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负部分,将按一定比例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30%给付互助保障金。扣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按35%给付互助保障金;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按55%给付互助保障金;10000元以上部分,按75%给付互助保障金。参保人员发生医保机构认定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医疗费,在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50%的标准给付。此外,在一个保障年度内,每份互助保障金累计给付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职工医疗互助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因特殊原因还需到各职工服务中心报销的参保职工,应在医保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规定病种门诊费用的一个月内,前往就近职工服务中心报销。续保人员住院时间跨保障年度的,按出院之日年度政策报销,未续保人员以当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和相关政策报销。

  据统计,2021年我市参保职工达120089人,收缴医疗互助保障金600.45万元。截至9月30日,全市已支付保障金649.32万元,受益职工2349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