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定海工会 发布时间:2008-10-22 10:16
近日,定海区总工会出台《特困职工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我区特困职工救助的范围界定、管理登记、帮扶项目等具体内容。《意见》规定,只要是工会关系隶属定海,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三类在职职工均可向所在地工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报区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由区总工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特困职工证》,提供各类助学、助医、就业援助等各项服务。与此同时,区总工会积极拓展帮扶项目,以物质救助为基础,不断向送政策、精神、岗位、技术、信息等方面延伸,努力变“输血”为“造血”,争取社会力量为困职工早日脱贫创造条件。该《意见》的出台是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群众,提升自身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又一新举措,也是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和谐定海建设中作用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