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办(2009)12号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系统各工委、市直属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学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经市总工会研究同意,举办“工会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目的
通过举办学历教育,使工会干部掌握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打造一支学历高业务强的知识型工会干部队伍。
二、教育对象
市、县(区)、镇(街道)总工会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经基层工会推荐,市、县(区)总工会审定均可报名。
三、有关事项
根据浙财企字〔2006〕181号《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委托浙江工业大学推出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由市总职工学校负责相关教学事务。
1、专业设置:①专科:法律事务;②本科:法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心理学、法律文书等)。专、本科学制均为2.5年。
2、学习费用:学费5888元,代管费900元,共计6788元。入学考试辅导费、考务费、资料费共计450元。
经费承担:市属单位的学员市总工会补助学费60%,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费40%;区属单位的学员市总工会补助学费50%,区总工会和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费50%。代管费由学员自理。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后,凭市职工学校证明,按规定要求报销学习期间学费,中途辍学不予报销。
3、教学方式:实行函授不脱产的教学方式,采用自学与面授相结合,面授时间为双休日或晚上。
4、学历待遇:颁发国民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凡是报名工会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学员都要按照规定参加全国成人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后入学。25周岁以上考生,可照顾20分。
5、入学辅导:市职工学校组织我市优秀教师进行入学考试辅导。
6、报名办法:报名时请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寸彩照4张。报考本科学员须具有国家承认专科毕业证书。
7、报名地点:舟山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定海新河南路16号东门菜场旁)
8、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底。
9、报名电话:2033075、2043258。
四、相关要求
做好工会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是提高工会干部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各级工会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
附:工会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报名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