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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技术服务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09-06-08 16:34
                          舟总工(2009)22号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委),市直有关单位工会:
    为了积极响应市委提出的加快“四海”建设的号召,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与企业和衷共济、共克时艰、共谋发展,按照“服务企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服务职工,促进技能素质提升”工作要求,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工技术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的目的
    开展职工技术服务活动是工会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会“服务企业年”,落实“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举措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工会组织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积极为企业技术攻关、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献计出力,把工会的服务送到企业、送到职工,为全市保增长、促发展建功立业。
    二、服务的组织
    县(区)总工会组织职工技术服务队,成员主要由开展技术比武活动和开展名师带徒活动中涌现的高技能人才、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能工巧匠和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县(区)职工技术服务队可以根据组成人员的工种特长建立若干个专业组。
市总工会组织职工技术服务总队,成员主要由市级骨干企业中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县(区)技术服务队骨干队员组成。
市、县(区)总工会分别向工会职工技术服务队队员颁发聘书。
    三、服务的对象
    县(区)工会技术服务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本地区技术力量薄弱需要服务的困难中小企业。市总技术服务总队主要通过协调全市工会职工技术服务队力量,开展跨县(区)到困难企业进行技术服务活动。
    四、服务的内容
    技术服务活动主要指在船舶制造、交通运输、水产加工等行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指导、技术攻关、信息服务等活动。技术服务内容涵盖金属切削(车、刨、铣、磨)、电焊切割、机械修理、电器安装、仪表装配及各类机电动力设备维护等方面工种。
    五、服务的方式
    工会组织的职工技术服务队对企业服务采取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为企业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对企业有偿服务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
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在组织员工培训或在生产中遇到技术难题,由企业工会向县(区)总工会申请服务项目,县(区)总工会的技术服务队在技术力量许可情况下组织队员到困难企业进行技术服务。
    六、服务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区)总工会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职工技协牵头,组建好职工技术服务队,确保人、财、物落到实处,做到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产业、系统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要积极配合,推荐选派高技能专业人才参与全市工会职工技术服务队的活动。市总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总工会专项工作考核,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工作开展。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县(区)总工会要加强职工技术服务队建设,联系实际,制定工会职工技术服务队管理办法、工作队员守则、队员报酬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同时,要建立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种登记台帐,做到依章办事,规范管理,以促进技术服务活动稳定、健康、有序地开展。
    3、互相配合,热情服务。困难企业的工会干部要承担联络员职责,主动与工会职能部门联系,组织职工技术服务队到企业上门服务。服务队员要遵守服务活动规则,不准擅自收取企业任何费用。进企业要热情帮扶,及时解决困难企业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职工技术服务队的作用。

    附:舟山市职工技术服务队成员推荐表


                                                 舟山市总工会
                                                 2009年5月25日

舟山市职工技术服务队成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