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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行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制度

作者:岱山县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0-05-28 11:02
旅游饭店行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制度
职工工资发多少  行业工会出面谈
 
工资拿多少,不能老板说了算,还要听听打工者的集体意见!我县第一份统一规范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岱山县旅游饭店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自今年1月1日施行后,受到了我县四家星级旅游饭店300多名职工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我县旅游经济迅速发展,旅游饭店行业从业人员逐年增加。由于没有具体的行业性工资标准,企业之间“互挖墙脚”,职工的工资没有一定的标准。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县把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突破口,以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来规范企业的劳动工资关系。在县总工会指导下,县旅游业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和建立工会组织的四家旅游饭店企业代表进行了圆桌谈判,协商签订了《岱山县旅游饭店行业工资集体协议》。各企业的员工工资水平应随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减相应浮动。经营正常的企业,员工人均工资应逐年递增;经营亏损企业,应参考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协商制定措施,保证员工实际工资水平不降低。
“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能否按时发放工资?每次工资的增长额度有多少?这是我们职工最关心的事。”蓬莱阁海景酒店管理处负责人黄超丞告诉记者。现在有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员工对工资有了话语权。收入稳定了,员工做事的积极性会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