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产业工会,直属各工委,基层工会:
因全总要求,困难职工帮扶必须建立动态的困难职工档案作为依据,必须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为完善和健全职工档案数据库,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救助 ,市总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困难职工的调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在职、非在职职工中因本人或其家庭其他主要成员患病、失业、待岗等原因造成家庭收不抵支,生活面临各种困难的家庭。
二、要求:
1、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级工会及早安排,组织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困难职工情况调查的开展。
2、请市产业工会、直属各工委、基层工会于2010年7月5日前上报《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职工档案表》附后,可书面报送,也可通过帮扶中心的电子邮箱(
zsszgbfzx@126.com)报送。
3、《困难职工档案表》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定海新河南路20号),联系电话:2042513 ,联系人:穆红燕。
附:《困难职工档案表》
舟山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
2010年6月5日
困难职工档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