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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

作者:市总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0-11-05 09:58
各县(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工委: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织建设集中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和中组部、全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全总关于加快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普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下简称“两个普遍”)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城乡统筹基层工会建设,进一步摸清全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大力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普遍入会。
    二、行动目标
    全面完成2010年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任务;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对照省总提出的实现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三年(2010—2012)目标,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内企业工会建会率分别达到60%以上、80%以上、90%以上,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82%、87%、92%,制定各地各系统企业工会组建三年规划,为全面实现我市“两个普遍”打下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建会情况调查。各级工会要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依据,深入开展实地核查,理清各级工会辖区内企业数量、未建工会企业分布,做到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推进建会工作情况清,有的放矢地开展建会工作。做好全总《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数据库网址:ghzj.acftu.org)建会情况的核查录入工作。
    (二)推进城乡统筹基层工会建设。集中行动中,各地要根据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城乡统筹基层工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各地推进城乡统筹基层工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总工会建设方案,会同政府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建立务工流动人口入会机制。市总下阶段将组织召开全市流动人口入会工作现场会,推广县、区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三)抓好重点领域建会。重点抓好船舶修造、水产、旅游等非公有制规模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提高入会率;实现各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全覆盖;抓好第三产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抓好外包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在当地注册开业一年,25人以上的外包企业今年内都要建立工会组织,加大劳务派遣工、服务外包入会力度,规范会籍管理。
    (四)推动“双措并举、二次覆盖”。各地要根据我市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以及商贸、餐饮、物业、保安、出租车等第三产业发达的实际,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村(社区)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工会覆盖率。各县(区)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先行先试,结合本地实际,在抓好几个重点行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部署地全面推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会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两个普遍”上来,把行动和力量凝聚到全总提出的工会组建工作目标上来,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织建设集中行动。市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财务、经审办、女职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级工会也要抓紧建立相关机构和工作队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面做好“集中行动”各项工作。市总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进行工作抽查和指导,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以上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创先争优,狠抓落实。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的过程转化为推动企业普遍建会的成果,争取地方党政对工会组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集中行动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市总将向市委组织部协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市总领导创先争优联系点制度,确定各联系领导同时又是各县(区)“集中行动”的联系人,对所联系的县(区)同步进行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的督查,推进“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地也要尽快出台推进党工共建文件或召开专门会议,把工会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做到党建与工建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考评、同步表彰奖励。
    (三)巩固成果,考核表彰。各地工会要借“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工会组织建设集中行动,组织开展“百日建会活动”、“建会活动月”、“非公企业建会集中行动”等工作,推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要加倍努力,开拓进取,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组建工作的既定目标。要改进工会组建工作考核方法,结合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年度综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的考核,对完成“集中行动”工作目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 


                             舟山市总工会“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
                                        集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浙江省总工会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工作要求,市总工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数、企业法人数和全总研究室公布的2007年全国职工数以及《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为依据,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内企业工会建会率分别达到60%以上、80%以上、90%以上,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82%、87%、92%,实现企业普遍建会。今年年底前,全市要至少新建乡镇街道总工会4家,30%社区建立工会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16家。
    二、工作步骤
    1、各级工会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好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争取党委政府对“集中行动”工作的支持;组织全会同志认真学习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动员全会同志以昂扬的精神和最大的努力投身此次“集中行动”工作。(市、各县区乡镇街道总工会领导、产业系统工会领导)
    2、市总成立以马麟主席任组长,孙志龙副主席、任副组长,何悌元、王建成、吕清波、王惠尧、颜惠青、黄孝卫、黄家义、牟向东、王超英为组员的推动“两个普遍”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组织建设部门牵头抓,各部门协调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各县(区)总工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市总、县区总)
    3、与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工建工作推进大桥时代统筹城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市总领导、组宣部)
    4、11月15日前,完成辖区内工会组建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达到“四清”:即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推进建会工作情况清。组织指导县(区)、乡镇(街道)工会做好全总《非公企业法人数据库》建会情况的核查录入工作,对于数据库中不隶属乡镇街道的企业,由企业工会的上级工会通知该企业提供数据,交属地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录入。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建,实现数据库中的企业100%覆盖工会组织。(市总组宣部、财务部、财贸工会、直工部,各县、区总工会,相关系统产业工委工会)
    5、抓好乡镇(街道)总工会建立工作。根据省总下发的应建名单,各县(区)要提出三年分步建立计划,今年12月底前各县(区)至少建立一家乡镇(街道)总工会,有条件的可以提前全部建立,力争明年底前全部建成。(各县、区总工会)
    6、按照省总工会、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务工流动人口加入工会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所有县(区)和建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联合建立源头入会机制。搭建好社区工会这个流动务工人口加入工会组织的有效平台,三年内要在所有城市社区建立工会组织,农村社区中企业数达到5家,职工数200人以上的也要建立工会组织,今年底前要至少完成30家城市社区工会、20家渔农村社区(村)工会组建任务。(各县、区总工会)
    7、突破劳务派遣工、服务外包工的入会工作,实现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工、服务外包工全部加入工会组织。(各县、区总工会,市财贸工会、市直有关工委)
    8、在市、县(区)两级工业园区、开发区100%建立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要建成园区总工会。(市、县区总工会,各开发区工委、工会)
    9、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突出在具有舟山特色的船舶、航运、水产、旅游等领域内建立工会联合会,三年内实现各区域各行业工会组织全覆盖。(市、县区总,乡镇街道工会,市财贸工会、直属工委、企工委)
    10、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工会组建。今年内要在全市出租车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各县、区总工会,市新城管委会、市交通委工委)
    三、工作通报和考核激励机制
    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上级部署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既定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市总工会将依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完成年度组建入会目标任务的工会组织进行相应的考核奖励。各级工会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对未实现建会目标的单位在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市总领导将结合创先争优工作,分别带队对所联系的县、区同步进行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的督查工作。市总将适时发布“集中行动”工作通报,通报各级工会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各级党委相关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