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市总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1-06-15 08:50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系统工委,市直属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在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党群联系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和带动各级工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工会组织及其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和延展,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工会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独特和重要的作用。在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是改进工会工作作风,提升工会组织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促进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良好风气的重要切入点;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创先争优作为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一个重要载体抓紧抓好,让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得到展现,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为其带来的实实在在好处。
二、明确参与对象
全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工会组织。
三、把握目标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尤其是工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先进工会组织、争做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职工的目标标准,努力把工会建成服务型组织,把服务窗口办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一)围绕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引导职工群众在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中创先争优,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始终做到围绕“两个普遍”工作中心不偏离、服务海洋经济建设大局不游移、促进舟山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把本单位职工群众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
(二)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围绕让职工放心、让职工满意这一目标,引导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进行公开承诺,切实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树立“职工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观念,注重回应职工群众的期盼与需求,急职工群众之所急,想职工群众之所想,不断提升职工群众对本行业本单位的满意度,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职工群众的满意工程。
(三)围绕建强组织创先争优。各县(区)总工会党组要选择好党建基础较好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打造成党建带工建精品示范区。加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重点选好配强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人。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一批优秀职工推荐为中共党员;把一批优秀会员推荐为工会干部;把一批优秀工会干部推荐为党政领导后备干部。引领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真正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四)围绕改进行风创先争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服务标准,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争创“规范服务之窗”。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服务双岗、去向留言、考勤抽查、效能公示、民主评议等系列制度,强化服务窗口的日常业务管理。要细化服务窗口各级工会组织创先进、干部群众争优秀标准,将作风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标准,明确活动目标和工作方向。
四、创新活动载体
坚持把公开承诺作为重要载体,在广泛开展“五亮五比五创五评”活动基础上,结合工会工作实际,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大力开展集中建会行动,广泛吸收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组织。按照全总“两个普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建会集中行动,最大限度地将职工群众尤其是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通过未来三年的建会工作,使我市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为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大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要紧贴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这个中心,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等为载体,开展“万名职工大行动,转型升级立新功”活动,以技术创新、技术练兵、劳动竞赛为主要内容,在加快推进浙江群岛新区建设中广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动员广大职工群众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贡献。
(三)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按照《舟山市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实施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名师带高徒”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比武、技术练兵和技术培训,推广以工人名字命名先进操作法项目,鼓励职工争当技术标兵、努力建设一支适应转型升级的职工队伍。加强市、县(区)职工技术服务队建设,针对中小企业生产技术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切实为中小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四)大力开展维权帮扶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构建“帮困、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继续深化“巡回维权”服务和帮扶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搞好工会“送温暖献爱心”品牌工程,为困难职工提供集日常帮扶、医疗救助、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为一体的“爱心卡”便利服务,着力推动解决职工关心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入企业和职工,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意愿,想方设法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会服务职工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劳模精神,争当优秀员工。发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注重选树和培养、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宣传一线职工立足岗位创业创新的奉献精神,用先进模范事迹引领、鼓舞、激励职工,认真组织开展“争创先进班组,争当优秀员工”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模、学习劳模、争做劳模的良好风尚。
五、强化推进措施
深入推进工会组织及其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坚持统筹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各级工会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工作,切实担负领导责任,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迎接和纪念建党90周年,结合自身特点,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发动窗口行业的职工以党员为榜样,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通过党群共建,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工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深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单位调研指导,搞好督促检查。要区别不同行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岗位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争创标准,设计争创载体,落实争创措施。
(三)突出典型示范。把典型示范作为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推荐、评比、表彰、宣传“争创先进班组、争当优秀员工”、“创建先进职工之家”、“职工群众满意窗口”等活动中的工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党工共创。以党组织的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及其所联系的职工群众创先争优。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鼓励工作人员创先进、争优秀,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优质服务感染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使创先争优成为职工群众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职工群众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五)构建长效机制。在落实工会及其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各项要求的同时,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提升规律、形成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工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