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的意见》
作者:市总权保部 发布时间:2011-07-18 15:21
近年来,尤其是近一个时期,以工资和薪酬待遇为核心矛盾的劳动纠纷事件和职工权益被严重侵犯事件呈高发态势。为积极应对本市劳动关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近日,市总工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联动调解工作,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长效的举措,这样不仅可以依靠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而且对于构建新型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更好建设平安舟山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主动服务,讲究实效;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要求,联动各方要相互配合,明确职责,充分利用“网格管理、组团式服务”有效平台,促进各级调解组织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各县(区)、产业系统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关的联动机制。认真研究制定本意见的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总结和探索劳动争议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做到企业、工会、劳动仲裁、司法援助、审判程序的有序衔接,保证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