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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 服务困难职工——市总积极开展《爱心帮扶证》活动

作者:市总权保部   发布时间:2011-08-03 09:31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工会维权帮扶中心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爱心帮扶工作,建立可持续维权帮扶长效机制,规范维权帮扶服务方式,主动融入创新社会管理,竭诚为困难职工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更好地打造服务型工会组织,市总决定在全市积极开展《爱心帮扶证》活动。
   《爱心帮扶证》是由市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持证人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助学救助、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帮扶服务,努力解决困难职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基本的生活等需求问题。爱心帮扶证的申报对象为市属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对持《爱心帮扶证》家庭实行重点维权帮扶。
    开展工会《爱心帮扶证》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舟山群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工会社会管理创先争优,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有效方法,是实现党政所望、职工所需、工会所能的有机结合,使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对于增强工会组织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总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掌握实情、优化服务,认真细致、及时上报。工会干部要主动提供全程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不遗漏、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