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岑港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这是继该镇率先在全区完成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先行先试探索开展的又一项重点工作,本次会议内容主要围绕镇域内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最低工资及有关节假日的劳动报酬展开。会议由镇总工会夏微波副主席主持,定海区总工会孔松对副主席、权保部周海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有所不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分别由镇总工会和镇商会各选派的5名人员组成,其中职工方首席代表由镇总工会主席夏良军担任,企业方首席代表由镇商会会长、舟山市千岛兰峰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贤文担任,工会委员们和欧莱克化工、奥顺船配、宏盛实业等企业的业主们就集体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展开了激烈讨论,双方各抒己见。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友好协商,职工方与企业方初步签订了《岑港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书》,双方约定:1、在上年人均工资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不低于10%;2、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3、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4、工资严格以货币形式发放。该合同签字覆盖镇域内141家企业,有效期为2011年8月11日至201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