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普陀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1-11-21 10:20
从2011年9月开始,我区开展了工会《爱心帮扶证》活动。活动开始后,有98名困难职工提出了申请,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审核中。
申请《爱心帮扶证》的职工必须是区属已建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特困职工,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于12月份领到一本《爱心帮扶证》。普陀区总工会与文化广播电视局、民政局、普陀燃气公司以及卫生等部门协调,特困职工凭证可享受一系列优惠便利。同时,受资助的特困职工还可以领到一张银行卡,今后,区总于每季度1月、4月、10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将生活补贴汇入卡内,平均每人每月300元现金。从2012年起,每年的5月、10月为《爱心帮扶证》申请期,同年12月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