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根据舟委办〔2010〕97号《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舟组基〔2011〕13号《关于同意明确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批复》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理顺基层工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企业更好地开展工会工作,根据《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联系本地实际情况,经研究,调整原企工委管辖的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如下:
1、属于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工会组织10家: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扬帆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工会、浙江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弘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二轻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工会、舟山震洋发展有限公司工会、浙江舟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工会、中央储备粮舟山直属库工会;
2、属于舟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组织4家(由市总直属工作委员会具体联系):舟山英博啤酒有限公司工会、浙江茂源药业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合源酒业有限公司工会、中燃舟山舶舶燃料供应公司工会;
3、属于定海区总工会管理的工会组织9家:浙江华源电气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华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立洲水产有限公司工会、浙江福森船舶有限公司工会、浙江华顺海运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华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舟山市鑫轮经贸有限公司工会、舟山市依合物资贸易公司工会划归定海区总工会管理;
4、属于舟山市新城管理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工会组织1家:浙江国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同时,对于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也应参加属地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舟山市总工会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