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爱心帮扶工作,建立可持续维权帮扶长效机制,规范维权帮扶服务方式,定海区总工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会《爱心帮扶证》活动。
凡定海区属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足额解缴工会经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在职特困职工,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区低保标准1.3倍的职工,生活特别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重病、长期慢性病、精神疾病、严重伤残,年医疗费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家庭生活趋向低保状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及直系亲属)遭遇较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身心伤害,导致家庭生活接近低保标准的;单亲职工收入低,赡养负担重,家庭中因子女就读公办的小学、中学、技校、中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爱心帮扶证》是由定海区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持证人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助学救助、法律援助、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帮扶服务,每一项都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是解决困难职工最直接、最现实、最基本的生活等需求问题的利民之举。
持有该证的困难职工,定海区总工会将按季发放300元/月的生活补助,纳入“两节”慰问对象,发放慰问金不少于1000元,对其子女就读高中、技校(职校)及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未脱贫期间提供全程助学;舟山广播电视总台、舟山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每年减半收取特困职工家庭有线电视收视费;定海区教育局对符合招生政策正式录取在本辖区所辖公办高中段(包括普高、职高)就读的特困职工子女免收学杂费;定海区民政局按照《舟山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减免特困职工家庭医疗费用;按低保户标准减免殡葬服务费用。定海区法律援助中心、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为特困职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按规定减免咨询、诉讼律师代理费;免费参加各类技能培训、职业介绍。
每年的10月—12月份为《爱心帮扶证》申请期,同时每年12月份进行年检,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帮扶服务。
该活动还将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结合起来,对持工会《爱心帮扶证》的特困职工与其所在社区网格结对,确定网格服务联系人,依托社区网格及时掌握信息、了解实情、共同服务,做到有事必访,有难必帮。
据悉,定海区总工会将依托该活动更加主动地融入创新社会管理,竭诚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更好地打造服务型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