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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总权保部   发布时间:2012-07-06 11:28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系统各工委,市直属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经市总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在学子女完成学业、助其成才,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注民计民生,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帮助困难学子完成学业不仅是在帮扶困难家庭的今天,也是在托起困难家庭明天的希望,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深化“金秋助学”作为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促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把“金秋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金秋助学”活动抓紧抓好抓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学子的心坎上。
    二、精心组织,明确重点,不断深化“金秋助学”活动
   (一)深入基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各级工会要深入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以困难职工档案为依据,采取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到企业和困难职工家中,对困难职工子女、困难农民工子女逐一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切实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档案,对曾获工会资助的往届困难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全面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继续帮扶。
   (二)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助学内容。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助学活动及资金筹集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化助学的大格局。一是要从工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开展“金秋助学”;二是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的支持,组织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三是要主动与民政、教育、慈善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反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负担子女上学费用的困难职工情况,为他们享受各项费用减免、获得助学贷款和助学救助等提供帮助;四是要采取结对帮扶等办法积极捐资助学,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献上一份爱心。
   (三)总体指导部署,分级负责实施。各级工会要在深入调查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助学方案。市、县(区)按照总体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市总本级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范围为市属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
    市总本级直接资助对象为市属单位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1)2012年考取高中、技校(职校)及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档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全程资助的历届在读的高中、技校(职校)和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包括以下三类人员:①持有市、县(区)颁发的《特困职工证》家庭子女;②家庭成员中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严重伤残,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因病致困家庭子女;③单亲职工经济收入低,家庭中因子女就读高中、技校(职校)和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赡养负担重、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困难家庭子女。
    市总本级资助标准为:(1)对今年考取大学一本即重点院校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5000元,考取其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3000元;(2)对在读的大专以上实行全程资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给予每学年助学金3000元,高中(技校)的学生每学年1500元;(3)对今年考取的高中、技校(职校)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助学金1500元。
    市属各产业、系统、基层工会请将助学对象(附件1)于7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联系电话:2042513;联系人:高贵芳)。受资助学生领取助学金时,新生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历届生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助学活动方案,明确助学范围、对象、标准。要加大投入,确保“金秋助学”活动顺利进行。市总对各县(区)助学活动的资金给予适当配套,请各县(区)将助学活动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
   (四)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助程序。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资助程序,建立助学资金专款专用、资助对象回访等管理制度,力求做到高标准、规范化、严要求,一经发现截留、挪用、冒领资金等违规现象,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助学活动做出统筹规划和整体安排,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助学资金的筹措上,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行政)在人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确保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助学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集中报导开展“金秋助学”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在党政与职工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知名品牌。要认真总结“金秋助学”活动,对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2012年各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于9月15日前一并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穆红燕;联系电话:2031542;电子邮箱:zsgh@zjftu.org

    附件:1、2012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2、2012年各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