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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舟山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2-12-21 09:18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直系统工委,市直属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和巩固“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成果,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群体、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安定中的独特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切实将工会送温暖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维权帮扶服务活动,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春节前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调查,切实帮助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工会干部要深入到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摸清困难职工及其家庭的真实状况、致困原因和受助需求,及时将困难职工家庭信息录入帮扶管理系统。同时要对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各级贯彻落实国家民生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各级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慰问将于2013年1月赴各县(区)、各产业(系统)和基层单位走访慰问,慰问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二)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工会帮扶效能。各级工会要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出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群众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一是实施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对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以及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和劳模,通过发放慰问金、提供过节年货等方式表达新春祝福,在当前物价水平下要适当考虑提高慰问标准。二是实施医疗专项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医疗费自负较重的家庭,通过赠送购药卡、药品和医疗补助金等方式进行帮扶。三是实施教育专项救助。以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在学子女为对象,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助学金和生活补贴等,确保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学。四是实施就业专项救助。以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对象,通过提供求职指导、技能培训、用工信息和扶持创业等方式,帮助他们上岗就业。
    (三)针对实际,高度关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专题帮扶行动。一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劳动、公安、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防范、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确保农民工返乡前及时拿到工资。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充分发挥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团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要积极取得交通运输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包车等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工有序返乡。四是对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通过赠送年货、共进年夜饭、组织文艺联欢演出等,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丰富内容,竭诚服务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多样化。各级工会要因地制宜拓展帮扶内容,为劳模和广大职工提供多样化服务,推动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一是坚持开展对先进模范人物的走访慰问。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体现组织关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工会文艺团体和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为劳模和广大职工送电影、送文艺演出,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生活后勤保障达标活动,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四是督促企业加强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送温暖活动恰逢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关键时期,扎实开展好本次活动,是舟山工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各级工会要把实施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站在科学发展高度来认识和重视此次活动,加强领导,高质量完成送温暖工作任务。
    (二)做好宣传。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关心,通过深入挖掘送温暖活动鲜活典型并及时宣传,进一步扩大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深度和广度,把爱心传递给广大职工。
    (三)及时总结。各级工会在组织好活动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送温暖总结和《2013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zsgh@zjftu.org。各县(区)总工会同时报送《2012年度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统计表》(附件2)。并要求各县(区)总工会两份统计表均通过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填写报送。
    (四)其他事宜。市总慰问组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电话:0580—2030116,2031542。

    附件:1、2013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2012年度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统计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浙江-2013送温暖工程统计表.xls
浙江-2012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