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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总女职委   发布时间:2013-01-16 15:57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委: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的规定和舟总工〔2013〕7号文件《关于同意召开舟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一次委员(扩大)会议的批复》,舟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六届一次委员(扩大)会议将于2013年3月上旬召开。希望各级工会认真做好委员的协商推荐工作,确保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委员(扩大)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的组成原则和名额: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由各县(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市妇联、市总工会机关等35名组成(分配名单附后)。
    二、委员条件: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热爱工会女职工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有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广大女职工的拥护和信任。
    三、委员产生程序和办法: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规定,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在征得所在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同意后,填写委员登记表上报舟山市工会女职委,市工会女职委召开六届一次委员(扩大)会议通过。
    四、有关要求:委员的推荐请填写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二份,于2013年1月28日前报送市工会女职委(同时附报电子版,所需表格可到舟山工会网公告栏下载)。
联系电话:2035487    邮箱:wchy138@163.com

    附件:1、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分配表
    2、舟山市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