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舟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级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海区总经审会成立审计组,于2012年底起,对昌国街道总工会等10个乡镇(街道)总工会及区卫生局工委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务审计。
审计组对各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区总下拨的困难职工慰问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工会重要会议、活动支出原始凭证中附件欠缺,部分支出票据要素不完整;个别科目核算不规范;上解的上级工会经费未在“应付上级经费”科目中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审计组出具了审计意见书,并要求各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区总经审会办公室。
各单位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十分重视,表示要抓好审计建议的采纳和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