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总权保部 发布时间:2013-03-13 15:23
为进一步依法推动全市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省总统一部署,日前,市总工会启动实施三月份“要约行动月”活动。“要约行动月”活动重点企业:一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二是外商投资企业;三是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其他各类企业;四是工资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五是劳动者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种动态性解决劳资关系问题的一个重要工作载体,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要约是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前提条件和法定程序。市总工会把“要约行动月”作为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抓手,希望通过“要约行动月”活动,以要约促应约,应约尽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已建立工会的企业,2013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