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舟山市工会爱心大药房正式投入试运行,这是舟山市总工会关注民生、关爱职工的一项新举措,为有效提升困难职工常态化、长效化帮扶打造了新的载体和平台。
工会爱心大药房作为舟山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创新实体帮扶的有效形式,由市总工会联合有资质的医保定点药店开设,惠及全市建档困难职工,对于困难职工购药,工心爱心大药房在提供全市药店最低的药品价格的基础上再降低标价的10%优惠,购药后市职工服务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再给予药费补助,旨在为困难职工提供优惠的药品价格和便捷服务,使因病致困的职工群体获得针对性帮扶,努力减轻困难职工患病的经济负担。
为了做好此项惠民工作,市总工会专门收回了市工人文化宫出租的五间沿街店面房作为爱心药房营业场所,成立了爱心大药房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管理,具体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承办,印发了《 工会爱心大药房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规范工作有序管理。在资金保障方面,市总把药店租金40万余全部反哺对困难职工的补助,除了按规定报销外,还定期给困难职工进行药费补助,一期已投入10多万元。今后根据实际,在县(区)设立网点并实现各县(区)与市属联网,方便职工购药,并把范围扩大到为工会会员和全体职工服务,有条件逐步探索对医院门诊结算后对困难职工的补助,切切实实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和弱势群体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