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市直属工委:
为进一步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拟于4月28日至8月2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根据竞赛活动组委会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安排
1、竞赛内容:竞赛试题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同时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内容。
2、参赛对象: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人员和女职工等。
3、竞赛方式:4月28日,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答题卡复制有效)。6月17日,在上述媒体公布试题标准答案。8月28日在中工网、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刊登获奖名单。
4、竞赛奖励:此次竞赛活动由各省(区、市)、产业工会女职工部及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组织判卷、评审。全国共评选优秀个人奖10000个、优秀组织奖600个。获奖名额按照参赛女职工数和单位数比例分配。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知识竞赛活动,认真做好此次竞赛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力争学习宣传培训普及率达85%以上,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参与活动比例达85%以上,在广大职工,尤其是女职工、企事业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者中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
2、认真组织答卷。5月至6月,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开展学习、答卷活动。6月17日始,各县区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市直属工委对答卷进行初评,产生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推荐名单,按要求(见附件)对本县(区)产业系统参赛女职工数、参赛单位数等活动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总结、答题卡、推荐名单报送市工会女职委。我委将抽取部分答卷进行核审,并将我市参赛情况报送省总工会女职工部,根据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分配的获奖名额及各县区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女职委,市直属工委活动开展情况,确定我市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名单,上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三、其他事宜
需要订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等参考用书的单位请与省总工会女职工部联系。
联系人:李 茜 应越人
电话(传真):0571-85119784
附:关于竞赛活动书面总结要求
舟山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