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属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28”重要讲话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掌握省部级以上劳模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省总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浙总工传〔2013〕20号)精神,要求对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工作、生活、住房、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工作要求
详见省总办《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安排
6月底前,以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属工委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基层单位、劳模填写《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汇总表》、《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生活状况调查统计表》和调研报告。(《通知》及两个表格请在浙江工会网“经济技术”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zjftu.org/)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两个表格及调研报告报本部。部级劳模及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需同时提供表彰、享受文件和证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2025269。电子邮箱:zssgh@163.com。
舟山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