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委:
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更好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积极打造“金秋助学”工会帮扶工作品牌,不断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市总工会决定,2013年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通过各级工会的积极实践、合力推进,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工会帮扶工作品牌,要在原有良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摸索,扩大覆盖,提升实效。要继续给予高度重视,提升认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要把深化“金秋助学”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注民计民生、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和促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把“金秋助学”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金秋助学”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学子的心坎上。
二、精心组织,明确重点,不断深化“金秋助学”活动
(一)做好调查摸底,健全助学档案。在充分利用以往救助档案信息的基础上,各级工会要深入做好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大走访活动,认真梳理、细致核实、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升学、毕业及就业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动态管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及时调整档案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系统助学帮扶档案。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
(二)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助学责任。各级工会要以工会帮扶资金为基础,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扩大助学资金的筹措渠道,加大筹集力度,要积极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方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按照“避免重复救助”的原则,认真研究、尽早启动、落实责任,通过发放交通费、生活费、助学金等方式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并在开学前将各类帮扶资金发放到位,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得起学、上得好学。
(三)总体指导部署,分级负责实施。各级工会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助学方案,按照总体部署、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市总本级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范围为市属已建工会组织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
市总本级资助对象为:1、2013年考取高中(技校)及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市属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2、全程资助的历届在读的高中(技校)及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市属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3、未建档但生活确实困难需帮扶的职工子女,申请后符合条件经市总帮扶领导小组同意的;4、持有市总颁发的《爱心帮扶证》的家庭子女今年开始实行全程资助。
市总本级资助标准为:(1)对于考取、就读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5000元/人;(2)对于考取、就读高中、技校(职校)的学生2000元/人.
市属各产业、系统、基层工会请将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于7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联系电话:2042513;联系人:高贵芳)。受资助学生领取助学金时,新生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助学活动方案,明确助学范围、对象和标准,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确保“金秋助学”活动顺利进行。市总根据各县(区)助学活动的开展情况给予资金配套。请各县(区)将助学活动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
(四)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助程序。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和资助程序,建立助学资金专款专用、资助对象回访等管理制度,力求做到高标准、规范化、严要求,一经发现截留、挪用、冒领资金等违规现象,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
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各级工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助学活动做出统筹规划和整体安排,明确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助学资金的筹措上,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行政)在人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确保助学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助学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集中报道开展“金秋助学”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优秀学子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弱势群体、助推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要努力打造、积极培育,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服务职工的成熟工作品牌,架设党政与职工群众的连心桥。要认真总结“金秋助学”活动,对今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将《2013年各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于9月15日前一并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穆红燕;联系电话:2031542;电子邮箱:
zsgh@zjftu.org。
附件:1、2013年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2、2013年各级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