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1-07 16:36
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委:
根据《舟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走基层、访职工、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舟总工〔2013〕38号)的要求,市总工会将对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走基层、访职工、办实事”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级工会于11月底前将“走基层、访职工、办实事”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报至市总办公室。
同时,市总将对各级工会干部在开展“走访办”活动中撰写的调研论文(报告)进行评选和表彰,请各县(区)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收集汇总所辖基层工会的调研论文(报告),于12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至市总办公室。逾期报送不参加评选。
联系人:冯乐乐; 邮箱:827774545@qq.com
联系电话:2026451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