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安监局、卫计局,功能区工会工委,市属产业工会、系统工会工委,市直属工会工委,市属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浙总工发〔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2014年度继续开展舟山市“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舟山”和全面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不断提高职工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平安舟山建设”建功立业。
二、竞赛目标
全市2014年度参赛企业和参赛职工总数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0%和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已建工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竞赛活动;镇乡(街道)所属已建工会(含联合工会)参赛企业达85%以上。参赛企业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三、竞赛主题
传播安全文化,助推安全管理,促进职业健康。
四、竞赛范围
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工作内容
各参赛单位要以“安康杯”竞赛考核内容作为竞赛活动内容(见附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竞赛活动方案。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参加第三届全省职工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十佳金点子”评选、安全文化征文、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及班组安全文化展板评选等活动。
六、竞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组织要设计适合中小企业参加的竞赛活动内容,引导和鼓励更多所属中小企业和职工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来。加强对镇乡(街道)及中小企业竞赛活动的指导,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落实专人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有序开展。
2、深入部署动员。全市各级“安康杯”竞赛组织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切实做好2014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部署和发动工作。创新“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方式和方法,加大镇乡(街道)区域性“安康杯”竞赛的组织力度,协调开展行业性专项“安康杯”竞赛活动。
3、做好参赛报名。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和市属产业(系统、直属)工会(委)请于2014年5月底前做好参赛单位的报名工作。2014年8月20日前将已参赛和新参赛单位数、参赛职工及参赛班组数报市总工会经工部。新参赛单位和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老参赛单位请尽快按照工会隶属关系在浙江工会劳动保护网站“安康杯报名”栏目申报(网址:http//ldbh.zjftu.org);已完成网上报名参赛单位请及时在网上更新当年度的竞赛活动计划并按照工会隶属关系呈报。全省“安康杯”竞赛考评截至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4、落实重点活动。在5月30日前,各县(区)、功能区和市直属工委报送“合理化建议”数不少于5条,市产业工会和系统工委不少于2条。7月31日前,各县(区)、功能区和市直属工委报送班组安全建设成果展示作品数不少于3件,市产业工会和系统工委不少于1件。展示作品需采用多媒体幻灯片(或视频)放映形式。多媒体幻灯片以文字+图片形式制作成PPT格式,展示作品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县(区)、功能区和市直属工委报送班组安全文化展板不少于1幅,展板使用的素材应包含文字和图片,展板尺寸统一为长240cm×宽120cm,并采用彩色喷绘写真出图(材质推荐PP背胶)。以上活动相关表格,可在浙江工会劳动保护网(网址:http//ldbh.zjftu.org)下载。
5、组织考核验收。各级“安康杯”竞赛组织要加强对各参赛单位的检查,做到“事前有布置,事中有督查,事后有通报”,积极推进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各竞赛单位要以“安康杯”竞赛单位考核标准为依据,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提升竞赛成效。市总工会将根据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在6月组织安排县(区)互查。
6、择优评选先进。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在年底对“安康杯”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安康杯”竞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各参赛单位要积极加入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加强竞赛信息交流。
舟山市总工会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4月17日
附件:1、“安康杯”竞赛单位考核标准
附件1.doc
2、“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报名汇总表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