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加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职工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定海区总工会制定出台《舟山市定海区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广大职工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成果可申报“舟山市定海区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奖”。
评选范围包括: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的发明创造;创新技术、设计和改进工艺方面的重要成果;新产品、新工具研发中的创新成果;设备技术改造中的创新成果;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或在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创新操作法;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技术。
该奖项每年年底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次评选表彰分别不超过5项、10项、20项。区总工会将聘请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个评审组。各评审组采用定性评议和定量指标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成果作出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