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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职工服务中心突出“四化”深入推进巡回服务工作

作者:职工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4-11-13 10:55
    今年以来,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将巡回服务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基础,主动服务,突出“四化”求实效,提前完成2014年巡回服务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以提供主动服务为宗旨,促进巡回服务常态化。从坐等上门到主动进社区、下企业,面对面服务职工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以现场设摊、现场办公、召开座谈沟通会、灯谜活动、实用技术讲座、法律知识大讲堂为主要服务形式,明确要求至少每月一次常态化开展巡回服务活动。2014年,全年开展巡回服务12次,其中与县区联动3次,发放普法读本、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职工咨询900多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4件,逐渐成为服务职工的有效工作载体和职工服务中心的成熟工作品牌,实现了较好的服务效果。
    二是以加强多方联动为着力点,推动巡回服务社会化。采取社会化的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巡回服务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优势,紧紧依托市、县(区)、街道、企业的工会网络组织和市文化宫、职工学校、各县区职工服务中心等联动开展。二是积极联合人社局、司法局、律师团队、企业家协会等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专业人才资源,做到工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对接,强化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的能力。三是将帮困志愿服务队、文化志愿服务队、技术服务队和法律服务队的工作内容与中心巡回服务工作内容相结合,为拓展巡回服务广度和深度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以提高服务实效为目的,保障巡回服务规范化。从完善服务网络、建强服务队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保障巡回服务规范化。在市属主要骨干重点企业、县(区)主要乡镇街道建立近20余个巡回服务网点,不断延伸巡回服务网络。在队伍建设上,强化服务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在引进社会化队伍专业人才资源下功夫。在组织保障上,成立了职工巡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总分管副主席负总责,加强对巡回服务工作的领导。在经费保障上,每年都将巡回服务工作和志愿服务队所需经费列入全年预算,努力为搞好巡回服务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以加强管理为抓手,促进巡回服务制度化。严格按照《舟山市总工会维权帮扶巡回服务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每年年初就制定巡回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职责分工。建立了市总常委班子巡回维服务参与调研制度,实行分县区、分片联系,定期带头深入基层,示范引领增强服务带动力。严格巡回服务台帐记录,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职工诉求登记和档案记录,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加强对巡回服务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巡回服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