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直属各工委,基层工会:
为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2008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同时为建立工伤职工帮扶救助制度奠定基础,市总决定在2007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和工伤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1、困难职工的调查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在职、非在职职工中因本人或其家庭其他主要成员患病、失业、待岗等原因造成家庭收不抵支,生活面临各种困难的家庭;
2、工伤职工的调查范围为:
全市各类企事业、机关单位范围内。
(1)因工伤尚在医疗期的职工;
(2)持有工伤伤残等级的职工;
(3)三年内曾发生过工伤的职工。
二、要求:
1、调查时间截止到11月底。请市产业工会、直属各工委、基层工会于12月15日前上报《困难职工档案表》、《工伤职工登记表》。《困难职工档案表》统一从全总特制的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网站上(网址:Http://care.acftu.org)下载,可书面报送,也可通过工会的帮扶网站进行网上报送。 请各县(区)总工会于12月25日前统一进行网上报送。《工伤职工登记表》可以书面形式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箱zsszgbfzx@126.com发送。
2、困难职工家庭和工伤职工调查工作任务重、工作繁琐。各级工会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予以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会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紧抓好。要以此次调查为依据,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为送温暖活动奠定基础。市总将以此次调查结果为依据,根据困难职工总体情况酌情安排各县(区)送温暖资金的配置。同时以工伤职工调查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工伤职工帮扶救助制度。
3、困难职工和工伤职工档案表均报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定海昌国路234号),联系电话:2042513 小穆。
附一:《困难职工档案表》
附二:《工伤职工登记表》
附三:各县(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系统工委、直属工会帮扶系统管理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附件.doc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