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于3月24日全面启动,并将于4月底结束。
据悉,为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待遇,我市对2015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作了三方面调整:一是对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档按30%比例报销,比上年度提高五个百分点;二是对个人自负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档按75%比例报销,比上年度提高十个百分点;三是对特殊病种门诊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原来40%的报销比例调整到50%。今年的政策调整导向突出普惠和特惠政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调高即凡报销职工均可以受益,特殊病门诊和个人自负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调高报销比例即对患大病和医药费支出较大的职工群体倾斜,让参保职工得到更多实惠。
相比往年,今年的交费标准仍为50元/人,不作调整。为方便单位参保,提高参保效能,从今年起,参保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通过舟山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系统申报,申报成功后由参保单位收缴费用后,统一到本区域职工服务中心缴费。新年度互助活动开始实施后的一个保障期内,不再补办参保手续。(穆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