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工会法治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会为广大职工提供及时、有效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浙江省总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和《关于大力推进舟山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舟总工〔2015〕24号)的精神,日前,市总建立了由十名律师,二名法官,二名检察官共十四位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相关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1.参加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或巡回服务活动;基层工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市总工会可委派法律服务志愿者担任讲师开展宣讲。2.参与职工法律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并协助职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职工遇到专业法律问题时的后顾之忧。3.调解工会劳动争议案件。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等,可委托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指导。4.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受理的由职工本人向工会申请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集体争议案件、案情疑难复杂的,经市总工会研究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等,工会组织可委派法律服务志愿者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5.其他法律服务活动。工会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法律工作调研、法学研讨等,邀请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应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