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栏
舟总工办〔2016〕5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总工传〔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和处置情况报送市总经济保护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抄送:省总劳动保护部
2016年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doc
友情链接
版权信息
舟山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承办 浙ICP备2020044804号-1 地址: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30号 技术支持:舟山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扫码关注
欢迎关注总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