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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1   发布时间:2016-01-21 14:51

舟总工办〔2016〕5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现将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浙总工传〔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和处置情况报送市总经济保护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抄送:省总劳动保护部

2016年关于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