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办〔2016〕21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总机关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和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工作联系点制度,市总决定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基层工会联系点进行细化调整,切实增强联系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联系点的确定和基本要求
1、乡镇(街道)总工会是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桥头堡。全市25个乡镇(街道)总工会作为市总工会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联系点(名单附后),其工作涵盖的村(社区)工会、基层工会都是该联系点的工作对象。
2、在市总和各级工会的紧密联系共同努力下,按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创造性地推进联系点各项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加以推广,进一步打造规范化、示范性基层工会。
3、每位市总领导负责一个县(区)或功能区的联系点整体工作,具体负责1个联系点,由指定的部室协助工作。市总机关每个部室原则上负责2个联系点,部室领导为责任人。
二、联系点的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建工作。依法推进联系点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对两新组织、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村(社区)的有效覆盖。尤其要探索完善农民工入会机制,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
2、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5号文件对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的要求,设置乡镇(街道)总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基层小微单位工会三级管理架构,努力争取增设工会工作职位,配齐配好领导班子和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审查等制度。
3、探索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建设的新路子。建立区域工会结对制度,依托骨干企业、单位开展区域性职工家园建设,加强村(社区)工会工作,切实发挥联合工会的作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4、建设规范化、示范性基层工会。按照建设“六有”基层工会的要求,以县(区)工会为重点,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培育,选树市“六有”示范工会,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工作整体上水平。
5、定期分析联系点在经济新常态下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职工队伍和劳资关系的新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流动等情况。
6、及时反馈市总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重大决策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根据市总全面推进新区工会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工会改革工作,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工会工作新水平。
8、主动保持与市总联系部门的密切联系,双向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联系工作要求
1、市总机关各部室要按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市总领导和各部室每年去联系点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各联系点要在舟山工会网上及时发布联系工作情况和信息,每年至少要有一篇综合调查分析报告在网上进行交流。
2、开展“一点一品”创新活动。每个联系点要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好做法,使每个联系点都有自己的品牌。工会媒体要加大对联系点经验的宣传报道,每个联系点每年至少有一篇创新工作经验在《浙江工人日报》或《舟山工会》等报刊登载介绍。
3、市总将组织开展联系点之间的工作交流和观摩学习活动,组织联系点工会干部同市总机关干部座谈交流活动。
4、市总领导、机关部室负责人根据各自联系点工作情况,结合今年调研课题内容,撰写调研报告,并开展一次汇报交流活动。
5、市总建立协调交办机制。各联系点对市总的建议、意见,由各组带回后梳理、归纳,市总定期召开协调交办会,相关职能部门作出答复或处理,并由联系部门将结果答复各联系点,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基层工会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是市总机关密切联系基层和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锻炼才干的重要平台,市总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使联系点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富有成效。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乡镇(街道)总工会和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市总做好这项工作,使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市总基层工会联系点一览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抄送:省总办,市总各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