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推行“科技创新券”这份“红包”有新意
已累计发放创新券200余万元,惠及企业30余家,可在网上申请操作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因经济实力有限问题,普陀区从去年起设立科技创新券制度,企业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抵扣在创新平台上享受科技服务的费用。该制度实行一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创新券200余万元,惠及企业30余家。
普陀已发放200万元科技优惠劵
所谓的“科技创新券”就是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而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通俗易懂地说就是一种特殊的优惠券,分1000元、500元两种面额,有效期为一年。主要用于企业充分利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检索查新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企业可以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活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可以到指定部门进行兑现。“比如,浙江舟山普陀新兴药业有限公司,曾委托浙江工商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进行高氯废水水样检测服务,使用了创新券之后,就可以用券抵扣实验室的服务费用。 ”普陀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初创期企业的创新券最高可抵用50%费用,成长期企业的创新券最高可抵用30%。目前,普陀已累计发放创新券200余万元,惠及企业30余家。
政府鼓励区内创新载体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企业申请这套创新券的流程非常方便,全部可在网上进行操作。只要点开浙江科技创新云平台,进入创新券服务系统,就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网上申请创新券。申请后,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得到核准后即可使用。
为能让普陀中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这份“科技红包”,“科技创新券”制度实行一年以来,普陀商务局积极联系区内各创新载体,鼓励它们向社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并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中完善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等信息。
目前,普陀区5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11家省级高企研发中心、1家省级孵化器已全部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一旦发现违规使用,将被列入信息黑名单
只要是在普陀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使用这份“科技红包”。其中,创新券重点支持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创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科技型企业等。
在申领使用创新劵的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对这些企业在创新券申请、使用和兑现过程中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有通过创新券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无论是企业还是创新载体,都将立刻列入信息黑名单。
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条例,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列入“黑名单”,不再给予科技项目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等处理。“我们也鼓励社会对创新载体开放共享情况进行监督。 ”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