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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二批舟山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决定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1   发布时间:2016-06-23 09:02


舟总工〔2016〕18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全市“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劳模 (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工作,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通过考察、筛选,经市总研究,决定命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何育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等25家创新工作室为第二批舟山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希望受命名的团队再接再厉,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希望全市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学习先进,积极投身岗位创新活动,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新区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附件:第二批舟山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名单

附件.doc



舟山市总工会

2016年6月20日

抄送:省总经济部,市大行动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