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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上市的定海企业将迎来政策红利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热点新闻   发布时间:2016-07-21 08:12

  准备上市的定海企业将迎来政策红利!日前,从定海区金融办获悉,该区率先在全市区级层面出台《关于扶持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本月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意见》的实施意味着未来五年定海区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将获得更多的财政扶持,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积极助推企业上市

  根据《意见》,定海区将加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及高新技术成长企业股份制改造力度,帮助解决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包括合并、分立、股权转让或重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改造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为拟上市或挂牌企业出具根据审核要求申请的各类相关证明。企业和自然人股东如出现因股份制改造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且符合分期缴纳规定情况的,允许其在5年内分期缴纳。

  重奖成功上市企业

  《意见》规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的定海企业,按照时间顺序排名前三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之后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奖励分3次支付,企业完成股改后奖励20万元,向上市审核机构递交申报材料后奖励150万元,余额部分在完成上市后奖励。

  在新三板挂牌的定海企业,按照时间顺序排名前三的,给予150万元的奖励,之后挂牌的企业给予80万元的奖励。奖励同样分3次支付,企业完成股改后奖励20万元,向股转系统递交挂牌申报材料后奖励40万元,余额部分在完成挂牌后奖励。企业如在新三板挂牌后继续上市的,上市奖励中扣除新三板挂牌已奖励的资金。

  企业通过异地“买壳”“借壳”上市,并实现回归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定海区的上市公司,也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再奖企业融资和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还增加了上市企业再融资的补助措施。根据《意见》,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且融资额80%以上投资于定海辖区的,按再融资额的0.2%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企业引进的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型人才和60万元以上的管理型人才,参照《舟山市定海区人才引进和激励办法》第十一条,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除《意见》已明确奖励条款外,凡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政策中涉及同级财政补助的,均以定海区地方分成部分为依据给予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