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办〔2016〕48号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转发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工会报纸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现将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工会报纸发行工作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16〕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征订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落实。
1、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人日报》、《浙江工人日报》征订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工会报刊征订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征订工作,扩大工会报纸的覆盖面。要继续坚持向党政领导和劳动模范赠阅工会报纸活动,扩大工会报纸的影响力。
2、2017年度《工人日报》和《浙江工人日报》仍由市、县(区)总工会征订,邮政部门分送。其中新区各经济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所属工会组织到市总工会组宣部征订;各县(区)总工会负责本地所属基层工会的“两报”征订。2017年度《工人日报》和《浙江工人日报》价格仍保持不变,《工人日报》每份价格为294元,《浙江工人日报》每份价格为170元。
3、各县(区)总工会,新区经济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2017年度征订计划总体保持2016年度计划不变。个别涉及基层工会组织管理体制调整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属系统工会工委计划征订数根据调整区域(单位)内上年实际征订数作了适当调整。各县(区)总工会,新区经济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要确保完成去年征订数,并力争通过解决征订工作的薄弱环节、扩大征订覆盖面,力争征订数有所增加。
为了保证报纸能按时投递,请市属产业工会、市属各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务必于2016年11月20日前到市总组宣教部征订、缴款。征订“两报”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市总组宣教部联系,电话:2025384、2023525。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舟总工办(2016)48号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转发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工会报纸发行工作的通知.doc
舟总工办(2016)48号2017年工会两报征订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