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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企业人才购房补贴新政 政府补贴标准最高8万元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热点新闻   发布时间:2016-10-16 12:55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来说,我市这项出台的新政,会让他们购买房子变得轻松一些,其中政府补贴标准为购房款的6%,但最高不超过8万元,用人单位须同步给予不低于政府购房补贴的补助。

  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技术型人才

  近日,市经信委、市人才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舟山市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企业人才在购房时,可享受财政和企业的补贴。

  据了解,在舟山市区范围内首次购房,在舟山企业工作满一年,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企业人才,可提出购房补贴申报。所在企业获得舟山“十二五”期间突出贡献奖的人才,申报条件可放宽至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学历。

  根据要求,企业人才购房补贴采用政府补贴、用人单位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政府补贴标准为购房款的6%,但最高不超过8万元,用人单位须同步给予不低于政府购房补贴的补助。对市、县(区)国资控股或独资企业人才,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同时符合《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企业人才,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种优惠政策。

  所购房产位于新城、定海、普陀区域的企业人才,可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之后,市经信委联合多部门经复核认定并公示后,予以发放购房补贴。

  所购房产位于岱山县、嵊泗县的,具体购房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决定。

  第一批下月开始申报,须是新房

  今年的申报材料接收,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接收时间为11月17—30日,第二批接收时间为12月19—30日。

  据了解,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在舟山市区范围内首次购房”,是指企业人才及配偶在购房区域无住房。

  首次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施行前,即2016年6月6日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不享受这一专项政策。

  此外,企业人才必须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二手房不享受这一专项政策。

  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话,只能由一方享受。申请人或配偶在舟山已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货币分房等房改政策或限价商品房、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以及2014年企业人才住房保障专项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