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公告栏

关于在新区“三重”项目建设中 命名舟山市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市总办公室1   发布时间:2016-12-27 09:22

舟总工〔2016〕44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

今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活动精神,发挥劳动竞赛在助推新区“三重”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一批“三重”项目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涌现了一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绩一流的基层组织,创造了多个新区之最,树立了比学赶超的好典型、好榜样。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三重”项目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更好发挥工人阶级在加快推进新区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舟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意见》(舟总工〔2013〕61号)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命名舟山海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建设二处等14个班组(科室、部门等)集体为舟山市工人先锋号。

希望获得市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以更强的责任意识、更大的工作热情、更好的服务态度、更高的服务质量,在“两美”新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同时要求获得市工人先锋号的集体挂牌亮岗,履行工作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希望全市广大“三重”项目建设者立足本职、勤奋学习、苦练技能、敬业奉献,以“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目标,创建更多的工人先锋号,进一步凝聚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发展新跨越、建设魅力新舟山”再立新功。

 

附件:舟山市工人先锋号名单

附件.doc




舟山市总工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