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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舟山市总工会通讯员(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3-09 14:08

舟总工办〔2017〕5号

 

 

关于调整舟山市总工会通讯员(信息员)

队伍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市总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畅通工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调整全市工会系统通讯员(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信息员)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基本的工会理论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工会工作情况,热爱工会新闻信息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通讯员(信息员)主要职责

1.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及市总工会自有宣传媒体报送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工作动态、成绩、亮点工作以及反映职工精神面貌与工作业绩的新闻稿件;

2.及时、准确、主动向市总工会报送反映本地区、部门、单位工会工作动态与做法、基层工会对党委政府及上级工会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反映;

3.搜集整理并向市总工会客观反映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建议,反映基层劳动关系状况、职工舆情等信息;

4.积极挖掘和宣传各类优秀职工典型;

5.向社会宣传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通讯员(信息员)推荐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市总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通讯员(信息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通讯员(信息员)人选。确定为市总工会通讯员(信息员)后,由市总工会发放聘书。

四、考核机制

市总工会每年将根据通讯员(信息员)报送和录用的稿件数量、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通讯员(信息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其他事项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市总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按要求确定人选,填写通讯员(信息员)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3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联系人:黄凤飞,联系电话:2262193(传真)。

 

附件:1.通讯员(信息员)名额分配表

2.通讯员(信息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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