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总工办〔2017〕17号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市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风采,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职,主动搭建平台,服务新区发展与和谐的新业绩,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全市职工和广大工会干部建设新区,在自由贸易港区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中当好主力军的劳动热情,市总工会决定举办以“勇立潮头 激情创业”为主题的舟山市庆“五·一”文艺晚会暨先进表彰大会。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4月27日19:00正式开始,时长1.5小时左右(请与会人员18:40前入场)。
地点:舟山剧院。
二、会议内容
1、职工文艺演出;
2、表彰2017年全国、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全国、省工人先锋号称号的单位;表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三、参加对象
1、各县(区)总工会主席、分管副主席,新区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负责人;
2、2017年全国、省、(首届)新区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代表,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全国、省工人先锋号单位的代表;
3、定海区总工会、新区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及其所属工会的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具体名额附后);
4、市总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根据晚会要求,落实参会对象,并将落实情况于4月24日前告知市总组宣部。联系人:林波芬,电话:2025384。
2、会议设若干职工方队,请安排在方队区就座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座席安排本单位观众统一穿单位工作服就座。
3、与会人员的交通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4、请定海区总工会、新区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有关基层工会于4月24日到舟山市总工会(临城街道翁山路530号)1723室领取入场券。
附件:舟山市庆“五·一”文艺晚会暨先进表彰大会座位表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