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陀区财政局获悉,该区调整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共推出服务项目136项,包括公共服务类100项,政府履职服务类36项。相比2016年《指导目录》增加72项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工管理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教育服务、信息工程监理服务等事项。目前,已有21家单位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70项。
据了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为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普陀区财政局将继续规范预算编制、信息公开、组织采购、绩效评价等工作环节,并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每季度要求单位填报项目实施情况、购买金额、服务期限以及未实施原因等,总体把握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执行进度,监督指导单位有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