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功能区工会工委,市产业工会、市属系统工会工委,各相关基层工会:
针对前期发出的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中,关于比赛办法部分所存在的疑义,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1、每队限报10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人,领队、教练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也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2、每队至少需报8人,其中至少6名男运动员和2名女运动员;
3、在每场比赛中,所有男女运动员均不得兼项;
4、参赛队员因伤病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参赛,导致队伍人员减少的情况,如队伍剩余人员大于等于8人且有2名女性队员,可以完成全部比赛项目时,则可以继续参加比赛,如队伍剩余人员小于8人且无6名男运动员或2名女运动员时,则视为队伍自动弃权。
如各参赛队还有其他疑问可问询赛务相关联系人:肖海,联系电话:13705809095;林惠君,联系电话:2600278。
舟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