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凝心聚力搞工业 形成舟山制造“新版图”

来源:舟山市总工会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26 11:00

  舟山推进“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业经济系列报道(一)

  工业是舟山赶超发展的引擎,实体经济是舟山经济的脊梁,企业家是舟山发展的中坚力量。做大做强舟山的经济总量,关键要做大实体经济的总量。

  近日,《舟山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发展壮大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若干意见》旨在把“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舟山资源禀赋、现有产业发展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突出所专所长,通过针对性地发展优势产业,促进舟山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合理分布,进而形成舟山制造“新版图”。

  8个方面,33条精准扶持政策。这一次,舟山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含金量高、成色十足。

  关键词1 打造新型产业体系

  着力构建“3×3”现代临港工业体系。

  重点发展以绿色石化、航空制造、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为代表的三大战略性产业;提升发展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水产品精深加工、临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三大海洋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以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三大海洋新兴产业(以下简称“3×3”产业);培育以工业创新设计、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为代表的一批生产性服务业。打造若干千亿级产业和一批百亿级产业。

  鼓励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对属于“3×3”产业且投资超过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央企等重大投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

  对于固定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3×3”产业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每年按照实际投入(仅指设备、技术及专业软件投入,下同)给予10%补助,同一项目可逐年连续享受,直至竣工投产,每个项目最高每年补助500万元。

  对于“3×3”产业普通技改项目,实际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1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于“机器换人”、两化融合技改项目,实际投入在200万元以上(其中企业采购专业应用软件的费用按双倍计作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15%、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对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境内或境外上市成功的制造业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

  关键词2 制造业供给侧改革

  根据我省工业企业开展综合分类评价实施差别化政策的要求,《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市级工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符合“3×3”产业导向,分类评价为A类、B类企业,列为市级“白名单”工业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兼并重组,重点是支持船舶企业组建企业联盟,开展实质性的兼并重组,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去年出台“减负十条”的基础上,再对“白名单”工业企业在用电、用水、检测检验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中国制造业500强”、工业销售收入首超50亿元以上且税收超过2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同额度的奖励;对评选为“三名”企业、“行业名企”等给予一定奖励。

  重点支持“3×3”产业集聚发展,分阶段滚动培育一批优势传统产业集群。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完成考核目标的市级及以上的工业特色园区和小镇予以奖励。

  鼓励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深化工业领域“电商换市”。

  关键词3 鼓励智能创新发展

  智能制造具有战略性、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和先导作用等特点,对经济增长具有多方面作用。《若干意见》中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对列入市级年度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的,按实际投入给予15%、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在项目开工、竣工投产两个阶段分别予以兑现,项目开工时按其方案预算实际投入应补助的20%,竣工投产时补助剩余部分。

  鼓励研发推广智能装备产品。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大力应用工业机器人,“3×3”产业领域企业采购应用工业机器人,每台按实际投资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制造业创新技术中心建设。对列入国家级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支持,并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奖励。对省、市、县(区)三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的奖励比例按50∶15∶35,共给予1000万元奖励。

  实施质量品牌标准工程。对主持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政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奖励。对参与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政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专项奖励。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制造业领域的国家“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给予50万元奖励。

  关键词4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快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引导企业向省级开发区、重点工业集聚区集聚。对因公益设施建设需搬迁到集聚区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产生的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按5∶5比例分成。并提出除国家、省、市级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一般工业项目今后原则上不新供工业用地。

  优化金融要素配置。《若干意见》针对工业企业反映强烈的贷款难、贷款贵、贷款周期长等问题,重点提出调整政府对金融服务业年度考核评价办法,把增加制造业贷款占比、对“白名单”工业企业不抽贷和不压贷、对“白名单”工业企业贷款利率执行不超过基准利率20%等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重点产业项目推荐合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银行,取消其享受我市相关政策。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符合我市“3×3”产业导向的工业用地项目,可按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工业用地供应方式。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简化企业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最多跑一次”。

  关键词5 从机制考评入手

  一项好的政策,最终需要落到实处。对此,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从机制、考评等两方面入手。

  加强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着重考核年度目标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各级经信、财政、人才、金融、国土、规划、发改、科技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力度,形成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联合督考部门加强对各项涉企、惠企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有关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加大工业经济扶持力度。《若干意见》执行时间2017~2019年三年内,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6500万元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若干意见》中的政策补助和奖励,支持我市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资金实行滚动管理。